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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鼎鈞 〈得理讓人〉
張先生駕駛汽車,送一位得了急病的鄰居就醫。
路上車輛很多,秩序紊亂,而且每隔一百公尺就有一個十字路口。
張先生心裡急得要命,可是他不能闖紅燈,不能按喇叭,不能超車搶道;
他得耐著性子,在擁擠的車流中依序前進。
張先生是辦急事,而且是做好事,別人可能只不過是下班回家或出門兜風。
儘管如此,他卻不能希望眾車迴避,綠燈常開,由他呼嘯一聲,直駛而過。
他得遵守交通規則,尊重一切別的車輛;
否則,他的車子或許早已四輪朝天,不但病人延誤了急救的機會,他自己也要頭破血流了。
做事要耐煩,做好事尤其如此。
做壞事的人在往住自知理屈,能忍受一切盤根錯節之處;
做好事容易因理直氣壯而憤慨負氣,以致人間好事多磨。
昔人說:「世上多少好事,被壞人破壞了!也有多少好事,被好人辦壞了!」
好人怎麼會壞了好事呢?
他心裡當然希望辦好,
可是他若缺乏成事必須的耐性,有的只有任性,認為自己是好人,不屑於忍氣吞聲,
結果就可能把事情弄砸了!
所以我們凡事固然要求「得理」,同時還必須能夠「讓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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