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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王鼎鈞 〈得理讓人〉 

   張先生駕駛汽車,送一位得了急病的鄰居就醫。
   路上車輛很多,秩序紊亂,而且每隔一百公尺就有一個十字路口。
   張先生心裡急得要命,可是他不能闖紅燈,不能按喇叭,不能超車搶道;
   他得耐著性子,在擁擠的車流中依序前進。
  
   張先生是辦急事,而且是做好事,別人可能只不過是下班回家或出門兜風。
   儘管如此,他卻不能希望眾車迴避,綠燈常開,由他呼嘯一聲,直駛而過。
   他得遵守交通規則,尊重一切別的車輛;   
   否則,他的車子或許早已四輪朝天,不但病人延誤了急救的機會,他自己也要頭破血流了。

   做事要耐煩,做好事尤其如此。
   做壞事的人在往住自知理屈,能忍受一切盤根錯節之處;
   做好事容易因理直氣壯而憤慨負氣,以致人間好事多磨。
   
   昔人說:「世上多少好事,被壞人破壞了!也有多少好事,被好人辦壞了!」
   好人怎麼會壞了好事呢?
   他心裡當然希望辦好,
   可是他若缺乏成事必須的耐性,有的只有任性,認為自己是好人,不屑於忍氣吞聲,
   結果就可能把事情弄砸了!
   所以我們凡事固然要求「得理」,同時還必須能夠「讓人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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